2008/10/07

陳浩然先生:現在的政策是姑息養奸

我民國24年(昭和十年)出生,今年74歲。我們家是大甲的大地主,我現在住蘆洲。我父親是很有學問的人,他是日本留學回來以後進總統府,總統府那時候我們台灣人才十一個,我爸爸就佔一個。但是那時候看到二二八發生,他就回去故鄉照顧妻子兒女。第二年國民政府來到台灣的時候,沒有經費可以養兵,就在全省挑一百個大地主,強迫地主出錢養兵。我們大甲有三個,我爸爸佔一個。

光復的時候,我讀國民學校二年級,我爸爸就會叫我去量稻子。過去日本時代,在冬季的時候佃農就會提著雞來跟頭家講明年要怎麼租。那時候如果好田是六比四,頭家拿六,佃農拿四。如果比較不好的地方,像我們那個十四則,就是五五對分。收割的時候就要去量稻子,你拿多少我拿多少這樣,很歡喜啊。去收租的時候就有雞腿吃,頭家的兒子沒討好不行。我剛懂事的時候父親就跟我說:「快出去!不能讓你在家裡收租。」我們就自己出來奮發,早期我是出來當店員,這樣奮鬥出來的。

那個時候我爸爸就有規劃,一個人只能保留三甲地而已,(事先分割移轉)所以我爸爸和我們三兄弟總共保留十二甲,全大甲鎮我們保留最多,一個人都滿三甲、滿三甲。其他在外縣市的土地,如果跟我爸爸他們兄弟公家的,全部徵收,都不見了。

我覺得國民黨來到台灣,如果不要這個土地改革的政策,台灣會很富裕。台灣的民眾是世界最優秀的,你卻給他打壓,像是林本源這些資本家,他就是要打壓這些資本家,那現在還不是需要資本家?


實施三七五的時候,都沒有肥料。那時候的農民是把稻草割起來以後,拿去豬寮、牛寮給牠大便尿尿,做成堆肥再拿去田裡使用。所以那時候訂等則的時候,訂的很低,尤其是像我們田庄那裡。十四等則一年是三千多斤,我才收三千多斤的三七五。到民國四十年以後,開始從日本進口硫氨這些肥料來,收成就一直好起來。自從有肥料以後,每年產量都一直增加,但是三七五的租約,是一次六年,六年都讓你不能抗爭。現在每年收成兩萬斤以上,卻還是收三千多斤的三七五。即使不同意:「現在收成那麼多,為什麼還是給我三七五?」公所的印章蓋下去,你就要照這樣,再怎麼抗爭也沒有用,這種情形實在是非常的不合理。


農地重劃的時候,我爸爸兄弟佔三分之二強的土地,都被重劃。重劃的時候灌輸我們,說你重劃之後,可以提高你的租約金,除了生產量,租約(租率)也可以提高。但是後來都沒有,我就去縣政府陳情,我說為什麼重劃後土地損失18%,生產量雖然增加卻還是收一樣的租?縣政府照我損失的18%,又給我三七五,這樣合理嗎?


再過來說這個佃農,這個佃農現在囂張到什麼程度呢?他現在作一季就不要作了,收成就很多了。以前14等則收三千斤,現在都收差不多兩萬斤以上。眼睜睜看他有錢、看他囂張,一點約束力都沒有。租約是雙方發生的關係,我一點權利、主張都沒有,未免太過那個了吧。現在給你通知:「六年租約到期了要換約」,不管你有異議沒異議,印章蓋下去你就要照那樣。

以前自耕農規定要有農具、要有什麼…檢查之後,發一個證明給你,現在都不用了,變成姑息養奸。我是覺得政府故意用這個方式讓地主和佃農對立,然後他隔岸觀火,讓你自己去亂。像這種這麼不合理的事情,我實在是完全沒辦法接受。之前和佃農相告的時候,律師跟我說就他所知,還不曾有地主告贏。他說:「我文幫你寫,你自己去出庭」,沒跟我拿半毛錢,結果還是沒辦法。我在高等法院的時候,法官跟我說話,我說:「はい、はい(日文:是的)」他怎麼回應呢?「時空不一樣,什麼叫做はい!」這是我家庭的教育啊,這個實在是有苦無處訴。

國民黨的土地政策應該要去大陸去學共產黨,我們去大陸沒看到空地,全部都有耕種。國民黨要去學大陸,佃農如果沒種田就重罰。不要這樣又來休耕又來補貼,政府損失不要緊,還姑息養奸,大家都不作了,收休耕補貼比耕作所得還要好。現在不要說漲租金,他會抗爭,只要求政府的政策公道,我們同意現場量稻子,你實際收多少,我照三七五給你收。你如果失收,沒關係我們也一樣失收。你如果有(收成)的時候,我照三七五給你收,這樣就好了,對他也公道對我也公道。

2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我祖先有留下三七五的田地,因為是地主,幾乎都不知租約的期間是何時,請問有人知道,有最方便的方法查詢嗎?

穗實低首 提到...

這個問題要去鄉(區)公所,問承辦耕地375的人,他們可以幫你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