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5

三七五減租地主 決討回土地

租約本月底到期
台灣農地政策受害者協會千餘名會員
已寄出不續約存證信函 29日將共商討地行動

【記者吳政修/台南縣報導】
耕地三七五減租的租約本月底到期,台灣農地政策受害者協會雲嘉南分會長林傳山昨天說,是應解決三七五問題時候了,一千多名地主會員已寄出三七五不續約存證信函給承租佃農,另希望非會員地主向當地公所申請出租地收回自耕,本月二十九日協會將舉行理監事會討論後續討回土地行動。

三七五減租六年一期,租約年底到期,全國適用三七五減租條例的地主四萬九千多人,佃農五萬五千多人,台灣農地政策受害者協會祕書長林庭柯昨天說,五十年來地主的犧牲與委曲求全,鞏固了國民政府在台灣偏安局面的政權,但地主並非任人宰割的沈默羔羊,這次堅決主張應廢除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連日來仍有許多地主與該協會雲嘉南分會長林傳山連繫,林傳山表示,國民政府來台後,實施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政策,地主被放領的耕地達十四萬多公頃,目前全國適用三七五減租條例的農地還有二萬多公頃,由於地主的犧牲,使農村安定繁榮,更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造就台灣今天的成果。

林傳山說,根據政府調查,經濟多元化的台灣,農耕收入平均只占一般農家收入的七分之一,佃農不再那麼依賴耕作,但以前地主沒有聲音,權益被忽視了,這次他們決定發出聲音,讓台灣社會了解,地主是三七五減租條例的受害者,現在已政黨輪替了,執政民進黨應有魄力解決三七五減租的爭議。

林傳山表示,協會印了三七五減租不續約存證信函統一格式,內容為地主擬將出租土地收回自用,不再續租,希望承租人將租賃土地返還,千餘名會員已寄出存證信函,可於明年元月一日至二月十四日期間向當地公所租佃委員協會申請調處,非會員沒有存證信函統一格式,可直接向公所申請收回自耕,若遭駁回,可提起行政訴訟,本月二十九日理監事會再討論討地事宜。

【2002-12-24/聯合報/20版/雲嘉南綜合新聞】

2002/12/11

三七五減租爭議引爆 地主喊廢租 佃農:不公平

農民指無條件還地於法於理說不過去
地主盼總統解決問題

【記者阮正霖/台南縣報導】
針對部分地主發起「無條件廢除台灣不平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行動,要求佃農無條件償還土地,台南縣佃農議論紛紛,佃農認為這項主張不合理,要求政府必須站在佃農的立場維護權益,如果處理不當,勢必引起佃農的激烈抗爭。

佃農許啟商、周金堂等人說,現在種植什麼作物都不賺錢,但他們租金照付,三七五減租是政府的政策,他們耕作也很辛苦,還投資耕地,地主要無條件收回很不合理,應該分一半土地給佃農,這有待政府處理。

在阿扁總統的故鄉官田鄉當佃農的許啟商表示,三七五減租是當年政府訂定的政策,而且絕大多數佃農承租耕作的土地已經有二、三代的時間,若地主硬是主張要求無條件交還土地,不公平,於法於理也說不過去。

許啟商說,十多年前,他曾和地主協調洽商購買一塊二分多原本承租耕作的土地,當時每分地的交易價格是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折讓三七五租約地主應償還佃農的部分,最後承購原承租的每分地只支付地主新台幣七十萬元,土地買賣雙方都很融洽。麻豆鎮三七五租約佃農代表周金堂表示,以往坊間甚至有地主和佃農對半平分的作法。他說,要解決三七五租約的問題,必須地主與佃農達成共識,政府更要維護佃農權益。

【記者吳政修、阮正霖/台南縣報導】台南縣麻豆林家後代林傳山等人說,佃農之子當總統,地主之子則被三七五減租條例迫害近五十年,希望學法律的總統陳水扁為地主解決問題。也是律師的地主邱永祥說,五十年來時代變遷,不適合的法律應修改。

據內政部統計,至去年底,台灣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租約的土地面積近二萬三千公頃,租約件數五萬二千多件,出租的地主四萬九千多人,承租人(佃農)五萬五千多人。

根據台南縣政府地政局統計,至去年底,台南縣有佃農四千九百二十人,其中以陳水扁總統老家官田鄉五百七十七人最多,其次為麻豆鎮三百五十五人,由於六年一期租約今年底到期,各鄉鎮市公所已將續租通知單寄給租佃雙方,由於地主發起不續租行動,後續發展受矚目。

農地政策受害人協會常務監事、律師邱永祥表示,民國四十二年,國民政府因應當時政治、社會或治安,訂出三七五減租條例,有其必要性,但經過近五十年,時代變遷了,政府太過於保護佃農,而且農業發展條例實施後,出租農地的新地主不受三七五減租限制,出租五十年的老地主仍受限,可說是「一國兩制」,三七五減租是不合時宜的條例應該修法。

【2002-12-10/聯合報/9版/社會話題】

50年來頭一次公平論斷三七五減租

《社論》
【台北訊】
隨著台灣經濟的動力像洩了氣的皮球一般,愈來愈疲軟,數十年來被鼓吹得震天價響的台灣經濟奇蹟,也逐漸失去光彩,被丟棄在陰暗的角落裡。因此,過去被渲染美化成為締造經濟奇蹟的偉大德政,也不免一一被揪出來重新檢討、批判,甚至徹底翻案。土地改革一向被視為台灣經濟奇蹟的重要基石,多年來也成為眾多後進國家前來膜拜、取經的重要模範,論理也應是首先受到檢討批判的對象。但50年來因為國民黨執政時代將它吹噓得太過於神聖,而且幾乎所有的文獻、史料、研究都一面倒地加以歌頌讚揚,讓全體國人沒有任何懷疑、質問的機會,所以除了直接身受其害的地主之外,從沒有向政府與社會控訴、譴責的行動發生;而那少數指控者,也被大眾認定出自本身利害,難獲社會的同情與共鳴。今天國民黨已失去政權,沒有再為以往政策護航的特權,應該是全社會公正評斷實施了50年的若干政策的頭一個機會。不僅為了還原歷史的真相,更不止是為地主這半世紀來所受的待遇判定其是非曲直,今天重新檢討這已被歷史塵封的政策,是因為50年來一直到今天,台灣經濟都深受其影響,如果其中有偏差錯誤,不予改正,將來還會貽禍我們的子孫。

土地改革的主體是首先實施的「三七五減租」與其最後階段「耕者有其田」。前者透過公權力的運作,強迫農地的地主降低佃農的地租,從原來可高達六成的市場行情,一律降到37.5%。在三七五減租普遍實施之後,農地的價格大降,政府即進一步以四大公司股票搭發土地債券的方式將地主容許自留的小量農地之外的全部耕地依十年地租折價加以收購,再轉讓給佃農所有。因此,若無三七五減租的普遍實施,其後的耕者有其田即難以完成;但在實施耕者有其田之後,剩下來仍由地主所有但依「三七五減租」租賃給佃農耕作者,就少之又少了。近來數百名地主聚集台南縣麻豆鎮要求「無條件廢除不平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甚至準備進一步採取不續約行動並提起訴訟、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所針對的就是這一批土地。

儘管目前地主、佃農、內政部各有主張,但是我們認為,必須還原「三七五減租」的真相,社會、輿論與法律才能做出公正的論斷。其實「三七五減租」乃是政府強以公權力在地主與佃農之間進行所得重分配,雖然表面上地租是從原來的五、六成降到37.5%,但後者並不依每年實際收成計算,而是照實施前三年受戰火影響而嚴重偏低的收穫量的平均水準取其37.5%。由於其後農地單位面積產量連年大幅上升,因而實際地租遠比過去的行情為低。我們不再探討當時政府是否有其他政治考量,純就此重分配而言,其與我們嚴厲指責的中共土地改革相比,只是手段較為平和、幅度較為緩和而已。

這樣明顯剝奪地主權益的租約當然無法自願性地實施,因此政府不但強制地主簽新約,而且規定,只要佃農願意續租,地主即無權收回。隨著單位面積產量之升高,地租愈來愈微不足道,佃農豈有不續租的理由,何況萬一地主堅持收回土地,佃農還可獲得公告地價1/3的補償,如果土地可以變更用途、身價大漲,佃農還能有更大的討價還價空間,則又怎會輕易主動停止租約?

就因為政府強力介入農地的組約,對地主加以強大的束縛,於是這一批土地之中有許多歷經半世紀,在台灣經濟從農業為主體到今天農業產值不到2%之後,仍然僵持在農業用途上,使得地主、佃農、農地變成一個歷久彌堅的三角關係,在快速變化的大環境中停格迄今。現在的確到了該讓它解凍的時候了。

由於三七五減租的強制措施強烈地違反了市場運作的精神與契約自由的原則,因此,不論過去基於何種目的而造成此一結果,此結果都不應繼續容許它存在,回歸契約自由與市場規範是不可打折扣的基本要求。但是政府強迫地主必須續約,或不續約必須補償佃農公告地價1/3的規定,不論其時代背景如何,我們都必須追究政府依何身份、有何權力對私有土地的租賃加以這樣的約束。因此,地主提起訴訟、聲請釋憲、甚至控訴政府違憲都是應該採取的行動。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不思考,50年來,在公權力的強制之下,這些農地實質上等於已經大部份奉送給了佃農,這也正是今天這些佃農或其子孫要求續約或要求比1/3公告地價更高補償的根據。如果修法將其權利完全剝奪,又怎能認為公平?50年前一項政策今天導致這樣的結果,最後的賠償責任,自應落在始作俑者的身上。


【2002-12-10/經濟日報/2版/經濟要聞】

2002/12/10

三七五減租地主 要求佃農無條件還地

數百地主集會麻豆 痛陳當年政策錯誤
發起「不續約」行動 減租條例擬聲請釋憲
內政部:佃農廢耕 地主才能無償收回

【記者吳政修/麻豆報導】
來自全國的數百名地主,昨天在台南縣麻豆鎮一項以「無條件廢除台灣不平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為訴求的集會上,痛陳三七五減租迫害地主五十年,製造地主與佃農間衝突與對立,決議年底不再與佃農續約,並發起佃農無條件償還土地行動,並擬針對三七五減租條例是否違憲提出釋憲聲請。

台南縣府農業局長周克任針對此項決議表示,三七五減租是台灣第一次農地改革,地主要佃農償還土地可能違法,影響佃農權益很大,由於這牽涉兩方面不同權益,是全國性的問題,應請中央政府出面協商解決,或立法修正。

「台灣農地政策受害人協會」昨天在麻豆舉行年度大會,數百名地主在會場四周懸掛「三七五不是明牌」、「無條件廢除台灣不平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抗議布條。協會祕書長林庭柯說,地主最大的敵人不是佃農,而是政府;政府自民國四十二年起一直不承認三七五減租是欺負地主的政策,他的發言讓數百地主齊聲叫好、鼓掌。

雲嘉南分會長林傳山表示,兩年多來協會不斷抗議、陳情,並提出還給地主權益的「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條例」修正版草案,已獲四十多名立委連署提案,草案中將讓三七五耕地租賃也適用農業發展條例中自由租賃的規定,鼓勵大農場經營,如此將有助於台灣農業的發展,並解決政府長期來壓迫三七五地主的問題,但另方面,佃農也請立委提出不利於地主的版本,地主這次一定要大團結,發出怒吼、爭取應有的權利。

林傳山說,三七五租約六年一期,今年底正是六年契約屆滿時候,目前各鄉鎮市公所已經寄發續租通知單給租佃雙方,依三七五減租條例,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有補償佃農的問題,但依契約自由原則,出租人擁有不續約權利,政府不能強制地主一定要續約,契約到期不再續約,要求對方返還租賃物,理所當然,這次將發起不續約行動,要求佃農無條件返還土地。

會中決議不再與佃農續約,並在年底前寄出不續約的存證信函,明年初向主管機關申請註銷租約,並要求佃償還土地,若遭行政機關駁回,將提起訴訟,並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

【記者羅嘉薇/台北報導】內政部地政司長張元旭昨天表示,地主和佃農之間有關三七五減租條例的爭議,由來已久,兩方主張都有一定的道理,內政部正在加緊協調尋求以修法的途徑解決;但在大法官會議做成三七五減租條例違憲的解釋之前,如果佃農願意繼續耕種,地主依法不能拒絕續約。

張元旭指出,三七五減租的爭議,在於地主如要收回佃農仍在耕種的土地,需要支付佃農公告地價的三分之一作為補償,對此地主覺得不公平,認為他們應有無條件收回土地的權利,但佃農卻要求將補償金提高為土地現值的三分之一。

張元旭表示,目前較有共識的折衷方案是,如果是地主要收回土地,佃農就有資格要求以土地現值的三分之一作為補償,但若佃農先廢耕,地主即可無條件收回土地。

張元旭說,三七五減租是我國土地改革的重要項目,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違憲的解釋恐怕很難成立,地主不再續約的訴求也沒有著力點。他指出,目前房地產不景氣,公告地價和土地現值逐漸拉平,這為問題提供了很好的契機,希望地主和佃農雙方坐下來,循修法途徑解決這個爭議。


【2002-12-09/聯合報/3版/焦點】